文峰集團上調“最低工資標準”,惠及百余名職工
員工是企業的寶貴財富,江蘇文峰集團不斷為通城百姓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的同時,一直把關愛職工作為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、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。近日,集團發布通知,決定自今年3月份起,實施“文峰集團最低工資標準”,即集團內江蘇區域各單位,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浮30%,確定本單位的最低工資標準。
近年來,文峰集團堅持以人為本,通過一系列舉措,初步形成具有文峰特色的職業保障和職工福利體系。2019年以來,集團先后制定《職工關懷實施辦法》《“文峰一家人”關愛行動計劃》等,進一步提升廣大員工的幸福感和獲得感。面對新冠疫情、經濟下行、市場競爭加劇等不利因素,集團始終積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,頂住壓力不裁員,足額繳納員工社保公積金。
對于少數低工資標準員工的收入狀況,集團一直給予關注,經過逾半年的調查研究后,決定實施此次最低工資標準方案。除了集團內江蘇區域各單位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上浮30%外,江蘇區域以外的單位,將根據不同情況逐步提高。
這是繼集團兜底職工醫療互助后,又一惠及全體員工的重大舉措。經初步統計,下個月集團將有百余名員工因此受益。同時,集團正進一步調查研究,擬采取相關措施,在制度上充分體現獎勤罰懶、多勞多得,讓企業發展成果更多惠及廣大職工。